避债案例历时两年 八上天津 卢律师为当事人避免八十万损失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30 14:42:15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公司法人格否认)
承办人:卢海国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办案经过:
民事裁定书,作为赵某的私人法律顾问,我及时介入了案件,起因是赵某任石家庄某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这家公司的出资额仅占10%的小股东,因为公司的纠纷卷入这场诉讼,原告是天津一家公司,起诉赵某的理由是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称赵某是该公司的控制股东,赵某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要求赵某承担80万元的连带责任,个人财产。
事情重大,,准备应诉,回所后经过严密的律师论证并征得赵某同意,制定了周密的应诉策略,第一步为争取举证时间,组织开庭,我起草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不服上诉,二审维持,这个期间大约半年之久,期间利用争取来的宝贵时间我们组织了充分证据,找到了原告起诉的漏洞,选准了突破口,一审继续开庭很顺利,2007年初,,稍稍喘了一口气,原告二次起诉,又增加了一个被告(系担保人),这也被我们料到,我的职业判断是,原告已经陷入两难境地,被告的增加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充分的理由,原告的债务能够通过担保人实现,通过抵押协议我发现原告对担保物—成套机器设备的价值300多万元是认可的,并作为了合同附件。此案没有赵某承担连带责任的“后果要件”,开庭过程中,我对原告提交的全部证据一一反驳,,原告提交的证据没有证明力,不充分,。接到判决书已经是2008年5月了,前两天接到赵某从德国打回的电话,说原告没有上诉,判决生效。本案历时达两年之久,律师八上天津,最终为委托人避免八十万损失。
律师感受:
此案也是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新类型案件。承办此案件的细节和感受一言难表,以下是几点感受,作为律师,应尽职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证据,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诉讼技巧和方法手段都很重要。原告委托代理人风险代理背景下,当事人本人对诉讼的把握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对是否接受调解,支付形式应有理性判断,果断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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