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与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九龙集团公司银行承兑垫付款欠款担保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8-11 17:33:15


  [裁判类型]:商事

  [审判程序]:二审

  [裁判时间]:2000年06月12日

  [裁判字号]:(1999)经终字第255号

  [案例来源]:

  [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中心D、E座一层。负责人:周朋,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李盛荣,该行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案例正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中心D、E座一层。

  负责人:周朋,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李盛荣,该行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建行大厦。

  负责人:刘秉升,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武英,该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张宏伟,该行职员。

  原审被告:海南九龙集团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财盛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翟雪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春生,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为与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南九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公司)银行承兑垫付款欠款,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