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工程款纠纷上诉案

发布时间:2020-09-08 07:32:15


  [裁判类型]:民事

  [审判程序]:二审

  [裁判时间]:2001年12月10日

  [裁判字号]:(2000)民终字第83号

  [案例来源]:

  [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董葭,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宇峰,北京市元正律师事

  [案例正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董葭,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宇峰,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l7层。

  法定代表人:翦英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江,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晓,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吉祥里208楼。

  法定代表人:郝有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巍,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治家,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国际〉、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科技)为与被上诉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公司)追索工程款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