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发布时间:2020-11-25 02:03:15


  我们知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那么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1、审查立案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

  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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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楚雨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