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19 17:20:15
当我们与其他人产生纠纷,我们可以首先协调,如果协调无法解决,起诉,强制执行,但对方可能不履行。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
一、
1、恢复执行。
和解之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在二年的时效之内,。原来和解的内容作废,强制执行程序。
2、时效的计算。
虽然超过二年时效,但是如果和解约定了还款的时间,以约定时间到期后计算,分期还款的,以最后一笔还款作为时效计算的起始计算日,如果没有约定时间约定的,以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时效的中止、中断。
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由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诉讼时效的计算便中止、中断,申请人依法可以要求恢复执行。
4、。
执行程序虽然超过二年,但是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5、恢复执行的追加补偿。
没有超过时效,。在强制执行中,可以就被执行人延迟履约的行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推翻和解的诉讼。
和解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一方违约不履行,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按照和解的内容诉讼,可以追加对自己权利的维护。
二、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解之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在两年的时效之内,,,推翻和解的诉讼,追加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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