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后,被告无力偿还,我该怎办能追回欠款
发布时间:2019-08-06 06:38:15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法律咨询:
我于2009年借款于被告,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被告无力偿还,但是有借据,被告也承认事实。现已起诉, 如果起诉后,被告无力偿还,无还款计划,我该怎办能追回欠款,,法律将如果执行。
律师解答:
你要提供财产线索才能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如前所述,解散仅仅是个人独资企业消灭的原因,企业并非因解散的事实发生而立即消灭。独资企业的清算即是处理解散企业未了结的法律关系的程序。清算结束,进行注销登记,独资企业才最后消灭。
(一)清算人的产生
清算人是指清算企业中执行清算事务及对外代表者。清算企业因解散而丧失经营活动的能力,不能继续进行经营活动,而只存在清算事务。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应代之为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
(二)通知与公告程序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三)清产偿债程序
清算人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财产清偿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五)责任消灭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自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六)注销登记程序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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