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的保全怎么进行
发布时间:2019-08-22 03:34:15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的人都了解了诉讼,但是对于诉讼保全就不是那么了解了,那么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哪些呢?诉讼保全到期债权又会怎么执行的呢?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问您带来关于到期债权的保全怎么进行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
二、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怎么执行
。这里所说的到期债权,没有明确是否包括已经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但也没有将其排除在外。
因此,,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
这主要是考虑到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没有诉权,。,因为这样做可能会使被执行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钻了法律的空子。
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及便于执行目的,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但申请执行人也不必束手无策,,,对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进行确权,然后对确认的债权进行执行。
三、具体适用中应当注意
1、在对第三人债权执行中,应当正确把握对债权执行的制度精神,既要促进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的实现,也要注意保护次债务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仅限于到期债权。
3、冻结该债权需要作出裁定。
4、可以通知第三人向被执行人履行。但第三人对其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异议的,,而应由申请执行人通过代位诉讼救济权利。
5、如果利害关系人对该到期债权有异议,比如主张是该到期债权的真实权利人,可以按照民诉法第227条进行救济。
6、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第三人不能予以否认。
以上,就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到期债权的保全怎么进行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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