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19-08-20 07:44:15


  由于债权具有交易的价值且债权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我们通常会对债权进行保全,但是债权保全期限也是有限制的,那么债权保全期限为多长时间?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的详细内容吧。

  一、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二、债权保险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三、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

  一)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担保法》第33条 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财产有: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动产质押

  《担保法》第63条规定,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权利质押

  1、依据《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依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留置

  《担保法》第82条规定,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留置权主要适用于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六)定金

  《担保法》第89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七)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债权担保有效期的相关知识呢?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实现质押权。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