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10 00:52:15


  广义的破产债权的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的确认过程,,由有权的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审查,确认债权之有无、性质及数额的法律行为。那么正规的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让的小编为大家带来正规的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范本详细内容吧。

  一、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条件

  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第56条规定,;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

  2、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完成了调查公示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立法,法律赋予了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在管理人未完成债权审查核实和公示程序之前,任何人不得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无实益。

  3、对管理人审查编制并予公示的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才能提起诉讼,诉讼的对象限于对管理人记载的债权的异议事项。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第58条规定,如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裁定予以确认。,已发生如同确定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再提起诉讼。只有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存在实体争议的时候才能提起诉讼程序。

  4、应当依法缴纳诉讼费用。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债权确认诉讼属于独立于破产案件的财产争议诉讼案件,故依法应缴纳诉讼费用。

二、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范本

  原告:XX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董事长

  地址:XX市XX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电话:186XXXX.

  被告:XX工农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XX,联系电话:159XXXX

  地址:XX市XX东路招商局五楼西则

  诉讼请求:

  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1XX9年12月10日,我公司承建XX工农兵公司商厦基础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未能按约工程结算。20XX年,,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及保证金等524余万元。20XX年12月5日,(20XX)咸经二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XX工农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4541409.42元及(利率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利息,电费12712.53元,返还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8万多元,共计应支付工程价款等524万余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20XX年元月,我公司向XX市中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查封XX工农兵商厦一至八层大楼房屋全部房产,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月28日,贵院以(20XX)执字第06-1号裁定书,裁定查封该商贸的全部房产。

  20XX年6月,贵院对该商厦地下一层进行拍卖,拍卖款仅为260万元,尚欠工程价款等249.21万元和延迟支付利息344.88万元,两项共计594.09万元。对此,管理人在20XX年1月9日通知中予以确认。但却未支持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请求。理由为我公司的要求无证据或无法律依据支持。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该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我公司在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据事实或法律相关规定,支持我公司的诉求,确认我公司在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具状人:XX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XX

  电 话:133XXXX

  20XX年11月24日

  注:该起诉为撤诉后重诉

  三、正规的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范本

  原告 XX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中华北路209号,法定代表人:王XX,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XX微硬盘公司,住所:XX省XX市XX高科技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吕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之债权23784299.76元未过诉讼时效;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自20XX年10月8日至20XX年7月26日与被告签订了多分《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因被告违约以致工程完工未结算。据原告核算,至今尚有工程款人民币13464081.38元未结清,利息损失1XX20218.38元,合计23784299.76元,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资料等证据证实。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并于20XX年6月12日在该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主席(XX某银行)于20XX年8月XX日作出《某微硬盘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该决议就原告对被告之债权数额没有异议,但对诉讼时效有异议,且明确告知,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如债权人认为本次会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在收到本决议后15日内,。

  原告认为其对被告之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依法应认定为破产债权:

  1、原告于20XX年12月21日向被告提交《竣工资料移交清单》,被告方相关负责人签收后回复:“待竣工验收后,再进行结算审核”,但被告方至今未进行验收。直到被告方申请破产清算,原告申报了债权(人民币23784299.76元)并得到债权人会议对债权数额的确认后,该债权才最终得以确定,所以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终确定后起算;

  2、原告从未放弃过对该债权的追索,而且被告相关负责人一直都认可,直到20XX年接到破产债权申报通知为止;

  3、因被告及其高管涉嫌经济犯法一直处于刑事侦查阶段,且该案是否存在合同诈骗与《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利害关系。

  综上,原告对被告之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具状人:XX公司

  20XX年9月4日

  附:

  1、;

  2、债权人会议主席于20XX年8月XX日作出《XX微硬盘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3、《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正规的破产债权确认诉状范本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相关知识呢?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