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债权人破产申请异议的处理方式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11 23:00:15
债务人对债权人破产申请异议的处理方式问题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权。具体来讲,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同时,,审判监督,。,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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