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12月1日)
发布时间:2020-04-05 13:50: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12月1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10年12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25”,证券简称为“国债0825”,是2008年12月发行的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90%,每年支付二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45元。
二、本所从12月7日起至1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2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2月1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12月1日
发布文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12月1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10年12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25”,证券简称为“国债0825”,是2008年12月发行的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90%,每年支付二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45元。
二、本所从12月7日起至1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2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2月1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12月1日
最新资讯
-
08-27 1
-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6号――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
04-06 0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债券回售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
08-22 0
-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地方性政府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09-14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记账式(四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08-26 0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03-0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