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吉林、广西、黑龙江和内蒙古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2 03:35:15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11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9月4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36%;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8月31日, 每年8月3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8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
09吉林02
130042
106042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
09广西02
130043
106043
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
09龙江02
130044
106044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
09内蒙02
130045
106045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一日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11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9月4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36%;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8月31日, 每年8月3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8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
09吉林02
130042
106042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
09广西02
130043
106043
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
09龙江02
130044
106044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
09内蒙02
130045
106045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一日
最新资讯
-
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08-31 0
-
07-18 1
-
06-25 0
-
08-26 1
-
05-24 1
-
08-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