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制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23:03:15


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农计函[2007]586号

各市农委:
国债项目的批复》(农计函〔2007〕126号)精神,为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请你们按照项目由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承担,以村为实施单位,以农户为建设单元的模式,根据各县的实际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抓紧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工程人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07年11月6日前将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统一行文,一式3份上报省农委,我委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并审批。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格式

  一、总说明
  1、概述:主要包括项目县、项目村、项目户的基本情况(以表格的形式);
  2、编制依据:主要是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
  3、项目建设规模及构成;
  4、编制指导思想及方案特点;
  5、工作步骤:根据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
  6、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二、项目总体布置
  原则上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相对集中联片等。如项目实施单位(村)确需调整的,以县为单位调整幅度应小于10%,并在市农委上报文件中说明。调整的项目实施单位(村),“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和“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按要求分别存档。
  三、施工设计
  主要包括执行沼气池建设有关施工规程和标准,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制度,招标投标方式,管道布局设计示意图等。
  四、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
  原则上各项目县在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的半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任务在6―9个月内完成。
  五、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技术服务和维修管理、农户培训等。
  六、工程概算
  七、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购置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和维修工具,、真空泵、储液罐)。
  八、项目实施方案的封面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章):
  联系人和电话:
  编写单位(章)或主要编写人员:
  编写时间:

附件:安徽省2007年农村沼气乡村级服务网点项目的批复表  

序号 县名 建设规模 服务区域 资金来源 总投资 地方配套 农户自筹 个 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177 94504 548.7 269.9 134.95 143.85 一、续建 135 79621 418.5 206.9 103.45 108.15 1 枞阳县 4 980 12.4 6 3 3.4 2 当涂县 6 2550 18.6 9 4.5 5.1 3 东至县 22 10220 68.2 33 16.5 18.7 4 池州市贵池区 40 19400 124 60 30 34 5 怀宁县 5 5000 15.5 7.5 3.75 4.25 6 潜山县 3 3600 9.3 4.5 2.25 2.55 7 青阳县 23 11500 71.3 34.5 17.25 19.55 8 石台县 11 4315 34.1 20.9 10.45 2.75 9 太湖县 10 5946 31 15 7.5 8.5 10 桐城市 3 10000 9.3 4.5 2.25 2.55 11 望江县 7 5860 21.7 10.5 5.25 5.95 12 安庆市宜秀区 1 250 3.1 1.5 0.75 0.85 二、新建 42 14883 130.2 63 31.5 35.7 1 安庆市大观区 2 600 6.2 3 1.5 1.7 2 铜陵市郊区 10 3500 31 15 7.5 8.5 3 无为县 2 600 6.2 3 1.5 1.7 4 宣城市宣州区 4 1600 12.4 6 3 3.4 5 芜湖市弋江区? 3 200 9.3 4.5 2.25 2.55 6 六安市金安区 8 4083 24.8 12 6 6.8 7 利辛县 10 3000 31 15 7.5 8.5 8 巢湖市居巢区 3 1300 9.3 4.5 2.25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