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006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1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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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06年10月30日支付2006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12”,证券简称为“国债912”),是2001年10月发行的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050%,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3.050元。
二、本所从10月23日起至10月30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0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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