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企业债券回购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1 01:44: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深证会118号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我所定于2003年1月2日推出AAA级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债券回购开设3天和7天两个品种,证券简称分别为“RC—003”和“RC—007”,证券代码分别为131900和131901。
  2、所有在本所上市的AAA级企业债券可折合成统一的企业债综合券形式(综合券代码为131991)进行回购交易。
  3、企业债回购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企业债券回购交易收费标准如下表:
  企业债券回购品种
  佣金
  经手费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
  100万以下(含100万)每笔收0.1元;100万以上每笔收1元。
  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5、本所根据各个企业债券种的信用级别、二级市场表现定期调整各企业债券种的折合比例,并向市场公布。现有上市企业债券2003年第一季度综合券折合比例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折合比例
  111015
  01三峡10
  1:0.95
  111016
  01广核债
  1:0.95
  111017
  02电网3
  1:0.95
  111018
  02电网15
  1:0.98
  6、《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0)证券信息库SJSXX.DBF中折合比例(字段26:XXZHBL)重新定义如下:对国债现券,表示该种国债折合成131990综合券的比例;对企业债券,表示该种企业债折合成131991综合券的比例。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