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8 03:30:15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2]81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厅、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确保我省国债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继续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安排意见》(监发[2002]2号)的要求,省监察厅、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于2002年5月22日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琼监[2002]9号),并对我省国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
这次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分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做法,对2001年至2002年的国债项目及要求2002年年底建成的在建国债项目进行检查。
(一)国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为止,我省利用国债资金6135亿元,安排实施项目266个。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债资金管理始终坚持以投资效益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以检查监督为手段,着重加强了资金拨付环节的管理。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国债资金专户,保证资金封闭安全运行,防止被挤占和挪用;二是按程序、按工程进度拨付国债资金。金融部门给项目单位办理支付工程款或支付设备材料款时,要求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经审核后才予以办理支付手续。省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的网络系统对市、县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国债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控,跟踪国债资金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国债项目管理退步规范。2001年至2002年我省在建国债项目56个,其中我省与国家计委签订责任书年内完工的项目40个,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8个,年内建成的项目26个,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6个。我省国债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一是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从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方面着手,积极帮助、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个别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的国债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二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国债项目按计划建成,防止国债项目因资金问题造成“半拉子”工程或“胡子”工程;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投资规模,使项目单位规范实施项目建设。
(三)对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工作力度,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对国债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1—8月,共接到涉及国债项目和资金的举报信5宗。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乐东县供电公司等4个单位在农网改造项目中存在挪用、冒领、私设小金库,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在洋浦供水工程招标中违规操作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共没收违规资金85.3万元,并对7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8月份,我们从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经济贸易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局、省旅游局、省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抽调20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昌江石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海口庆龄大道回头线工程、南山海上观音区海上栈桥工程、海南大学综合教学楼等31个国债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的项目均为要求今年年内全部建成的在建国债项目,总投资37亿元,其中国债投资17亿元。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各市、县均重视国债项目建设,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国债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的有26个,占检查项目的83.4%,工程招标比较规范的有25个,占检查项目的80.6%。主要表现为领导重视,及时协调解决国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单位均能设立国债资金专户,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普遍实行招投标,逐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国债项目责任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国债项目管理,确保绝大多数在建国债项目在年内建成投产,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今年3月,我省有46个在建国债项目与国家计委签订了责任书。根据与国家计委签订的《责任书》,今年10月18日省政府与国债项目所在市、县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通过签约的形式将我省12个行业46个在建项目责任落实到国债项目所在市、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狠抓落实。
二、目前国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在国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一)有的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配套资金不落实。在检查的31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海口美舍河整治工程,不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原工程概算为9940万元,现概算总投资为20178万元,严重超概算10238万元。2.儋州农网专户中包括了电建资金和职工集资建房资金;昌江县农网改造工程没有按建设项目设置在建工程明细帐,而是按施工单位设置明细帐,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低压部分)支付给个人。3.琼海市山牛旅游公路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4.原琼山市美舍河整治工程在配套资金无法到位的情况下,动用国债资金3200万元用于该项目征地拆迁。5.洋浦供水工程对施工单位赔偿不够严谨,已支付由建设单位造成施工单位停工、窝工损失费425万元。
有些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昌江石碌水库加固工程、文昌抱罗至翁田公路、文昌文城至铜鼓岭公路、海南师范学院图书馆、原琼山市府城至美兰机场输水管道、原琼山市美舍河整治工程等均存在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问题。
(二)一些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的有农村电网改造、石碌水库加固、洋浦供水,原琼山市美舍河整治、府城至美兰机场供水管道和琼海山牛旅游公路等6个工程项目。东方供水工程取水点尚未获得省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复前,就将取水点建在昌化江,不符合项目建设程序。
最新资讯
-
08-22 2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周转金借款债权转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06-12 1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08-27 1
-
08-06 0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下达第五批国债项目煤矿救护装备集中采购分省区分企业分配计划的通知
08-06 1
-
08-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