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打借条是关键
发布时间:2019-08-19 17:24:15
民间借贷打借条很关键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借贷双方签订借据或者合同显得尤为重要。民间借贷中,双方往往碍于情面,出借人一般不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往往是“君子协定”,这极易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有些债权人虽然让债务人出具了借据,但内容一般很简单,也容易产生争议。
从证据效力上说,书证属于不变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民间借贷不仅要有书面借据,借据上载明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完备地反映借贷双方的约定。为规范借贷双方,《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一定要签订合同或让借款人写借据,尤其是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内容一定要写清楚,并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必要时可到公证处公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缺乏有效的证据。
最新资讯
-
05-14 1
-
08-18 1
-
10-18 0
-
08-31 1
-
08-09 0
-
08-0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