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设债券三天、四天回购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3 00:19:15
发布文号: 深证发[1996]340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促进深圳债券市场的发展,丰富债券交易品种,满足债券市场参与者的投资需求,经本所研究,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自1996年10月24日起增设债券三天、四天回购新品种,其交易与清算按现行债券回购交易清算办法执行,如遇回购反向交易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资金清算。三天、四天回购证券代码、费用标准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
│证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经手费 │佣金(最高不超过│
│ │ │ │ │成交金额的) │
├────────┼────────┼────────┼────────┼────────┤
│三天回购 │R003 │1800 │十万分之零点五 │万分之一 │
├────────┼────────┼────────┼────────┼────────┤
│四天回购 │R004 │1809 │十万分之零点六 │万分之一点二 │
└────────┴────────┴────────┴────────┴────────┘
希各会员单位尽快作好新品种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最新资讯
-
03-25 0
-
08-07 1
-
07-21 2
-
01-22 0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系统国债中介机构证券回购债务清欠工作的通知
08-30 0
-
12-0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