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到期国债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00:30:1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证中登95字第008号《关于申请定点兑付机构的请示》和深证发〔1996〕14号《关于申请成为国债兑付定点机构的报告》收悉。为保证国债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国债兑付效率,减轻柜台兑付压力,减少资金拨付环节,经研究,决定今年在你所进行国债定点兑付的试点,现将具体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总结经验,本次兑付国债的范围只限于1993年三年期和1993年五年期国库券。
  二、你所接到此文后,请立即部署、做好国债定点兑付的准备工作。包括通知已在你所存托国债券的金融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确认定点兑付的数额;通知所属地、市级以上国债托管库,做好到期国债券面核实、清点及向省级财政厅(局)移交券面或就地封存的准备工作。要求你所各地托管库在1月31日以前将有关准确数据上报你所,由你所汇总后报我部。
  三、各地财政部门对到期国债清点、封存以后,即向我部确认(附件1)。我部将根据各地财政部门上报的实际验收数额,于2月27日将兑付资金全额拨入你所帐户。你所收到款后,应立即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向各券面持有机构的帐户拨款,以保证3月1日各机构柜台兑付业务的开展。
  四、为保证券面交接工作的质量,我部已与有关省财政厅(局)商妥,请你公司按附表2所列地区,提前将券面集中,做好交接准备工作,正式交接时间定于2月1日-10日,请交接地托管库及时与本省级财政部门联系。
  五、国债定点兑付手续费为兑付面值(下同)的2.5‰,由你所拨至各券面持有机构和各地国债托管库,其中各地国债托管库的比例为0.5-1.0‰。
  六、为方便工作联系,现将各省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到期国债清点、接收工作联系人在附表中列出(附件2),我部已通知有关地方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做好国债兑付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债信誉和国债持有人的切身利益,今年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实物国债兑付试点的第一年,希望你所认真组织完成好此项工作。
  附件1:一九九三年年期国库券券面交接记录凭证
  附件2:各地省级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附件3:上海证券交易所托管库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托管库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1


一九九三年年期国库券券面交接记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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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券单位: 登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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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财政厅(局) |第
第 第
|-----------------------------------|一
二 三
|移交(接收)券面总额: |联
联 联
| (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千 百元 |
| |由
由 由
| 其 中: |交
省 省
| 100元券 万元 |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