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契税滞纳金
发布时间:2019-08-30 11:24:15
扬州契税滞纳金
目前,不少土地和房屋契税纳税人在签订土地和房屋交易合同时都不会立即缴纳契税,而是要等到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再缴,今后这种做法将行不通了。11月3日,市财政局下发公告,限令逾期未缴土地和房屋契税的纳税人,必须在下月10日前缴清契税,否则将会被征收每日万分之五或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
目前,由于大部分人买房都是买期房,所以一般都是先不缴契税,而是等到拿房产证时再缴。有的人为了省下几千元的契税,甚至住进房子好几年了也不去领房产证。
根据公告,为加大契税征收力度、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我市市区将恢复征收土地和房屋契税滞纳金。纳税人应当自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起30日内缴纳契税。也就是说,以后买房子,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缴清契税了。
旧账
下月10日前缴清不收滞纳金
据了解,我市不少土地和房屋契税纳税人都存在拖欠契税的行为,有的拖欠的时间长达10多年。那么这个规定出来,岂不是意味着他们需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
对此,公告里明确,财政契税征收机关将会给30多天的“缓冲期”,购房者在12月10日前缴纳契税的,将不加收滞纳金。所以,逾期未缴契税的纳税人如果抓紧时间,在下月10日前把契税缴清,将不会被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