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
发布时间:2021-01-17 12:04:15
现在很多从事工程建设的人都经常会遇到他人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这种事情都是非常的无奈,那么我们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这个问题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
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起诉解决。,拖欠方仍不支付的,。
2、政府部门可以调解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或依法由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通俗的说就是“打官司”。
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二、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
从法理上讲,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由于建设工程是按形象进度付款的,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款欠款发生之日,因此,,认识不一,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起算,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起算,还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工程价款给付之日起算,为了统一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付时间,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点即为应付工程款的时间,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把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分为三种情况。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一方交付商品,对方就应当付款,该款就产生利息;建设工程因结算不下来而未交付的,为了促使发包人积极履行给付工程款的主要义务,把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作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承包人起诉之日就是以法律手段向发包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之时,。
三、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的相关内容。如果我们遇到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千万不要失去理智,要保持冷静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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