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上市公司公告(9月7日)债权转让范本

发布时间:2019-10-25 11:49: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000012)AA-AA于2010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X州A玻璃有限公司、成都A玻璃有限公司、河北A玻璃有限公司、吴江A玻璃有限公司、东莞A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A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A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A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宜昌A硅材料有限公司、东莞A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A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A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深圳A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等值约127,297万元人民币及4,05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深圳A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及东莞A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其相关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83,60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09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5.73%,占总资产的7.66%。
  (000056)深国商-深国商于2010年8月26日刊登了《深圳市B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9月3日刊登了《深圳市B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和投票程序事项的更正通知和特别说明》,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会议时间改为2010年9月10日下午2点30分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10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09日15:00至2010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C度假村会所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日6、登记时间:2010年9月7日、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7、审议事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选举的议案。
  (000415)*STD-鉴于*STD控股子公司湖南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日常运营需要,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拟向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东岸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湖南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以其在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白鹤村的三栋房屋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至该笔借款结X之日止。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201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本次交易无需经新疆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000528)柳工-柳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X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X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等议案。
  (000541)F照明-F照明第六届董事会9月1日通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9月3日收到全部公司董事的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议选举钟信才接任董事长的议案》。
  (000541)F照明-F照明董事会于2010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134号《关于对F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对公司于8月18日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有部份内容与8月13日开始在网上流传的关于公司“将公告投资1亿元做锂电池项目”的传闻消息有部份内容相一致的情况引起关注,要求公司对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或泄漏信息的情形进行核查,公司股票自8月24日开始停牌。公司现就核查进展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自查情况与结论:1、公司核查了7月1日到8月20日公司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2、。其中,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筹划开始于2010年7月22日;筹建锂电池及集成PACK生产基地项目的筹划开始于2010年7月13日;与台湾必翔签订合作意向的筹划开始于8月10日。公司就以上项目向公司及项目相关方的相关人员发出咨询函进行核查,根据收到的回函,所有相关人员均承诺未进行内幕交易,也未将此内幕消息透露给他人。根据以上内容,公司得出的核查结论是“未发现有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及交易对手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敏感期内买卖股票,也未发现上述人员向他人透露以上交易事项的内幕消息的情形”。二、,公司及项目所涉及的交易对手方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提供给深交所核实。。三、公司董事会于9月3日再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0]第145号),深交所根据我公司提供的调研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名单核实,发现有公司交易对手方的人员方X、霍X及其直系亲属在项目筹划期间有过小量股票交易。;继续核查未能提供资料的人员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四、其它说明:1、,完成核查,提交了相关人员名单及其它附件,并将相关核实结果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公司对由于停牌给X大投资者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深表歉意;2、公司停牌核查期间,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进行,公司于8月18日公告的项目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之中,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按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