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公证债权文书和支付令追债
发布时间:2019-08-21 06:34:15
核心内容:我们遇上了需要追回的债务却迟迟未能受到,那么我们可以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和支付令,那么申请到如何进行利用呢?怎样才能运用得完善呢?下文将会详细解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和支付令追债均属非讼程序,这种方式处理债权债务要比仲裁或诉讼方便、快捷,因此是实践中很多企业喜欢选择的途径。
关于公证债权文书。
《公证法》第3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实践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可以将有给付金钱、证券内容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进行公证,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毋须再经过法律诉讼的繁琐程序。但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起诉的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不过从司法实践来看还是可以的。
关于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法律还规定,,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见,申请支付令确是债权人讨债的一条捷径,即使最终不成功也可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但实践中,企业适用支付令程序成功清理债权的比例并不多,,审查较严,加之债务人通常会故意对债权提出异议而导致支付令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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