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成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

发布时间:2019-08-19 10:40:15


  财政部、央行日前联合发文,质押品范围,地方债作为质押品时,按存款金额的115%质押。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两部门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管理,,。

  通知内容

  通知称,在国债基础上,增加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

,以记账式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现券作为质押。地方政府债券不受发行主体的限制,可以跨地域质押。,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分别按存款金额的105%、115%质押。

  通知明确,财政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风险管理。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比例等质押制度,确保存款资金安全。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以地方政府债券参与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招投标、质押和资金划拨等操作流程执行

  通知明确,,不再另行调整。

  (原标题:地方债纳入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