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确认书需要正本吗

发布时间:2019-08-14 00:18:15


  自古以来喝酒应酬都是中国商场的常态,更不用说是很多公司的借款了。很多公司在困难时期都会采取像外界借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份债权该如何行驶以及债权确认书需要正本吗。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债权确认书需要正本吗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而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应予以遵守。因此,该欠款确认书是肖某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对肖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欠款人本人书写的,是一种书面凭证,符合证据种类中的物证和书证的表现形态,应以物证和书证使用。

  3、满足了证据的外部特征形态,还需满足证据的实质形态,即为“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债权债务确认书是对借款事实的进一步确认,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也是对借款事实予以证明的书面凭证,具有证据上的法律效力。

  二、债权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债权分类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四)、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

  (六)、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债权确认书需要正本吗的全部内容。债权的确认是法定的,一份正文能够帮助到债权人很多,可以在诉讼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