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方法

发布时间:2020-02-20 03:26:15


  有些人想做一番事业,但是自己的启动资金又不够,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和别人合伙,但是失败的话,就会承担债务,那么大家知道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方法是什么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方法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

  《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中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一)《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采此规定的,为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也是如此规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方法的相关内容。在合伙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合伙协议,这个协议中一般都会有所约定,不同的合伙人对债务的承担方法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