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
发布时间:2019-08-26 05:17:15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除了借条之外,很多情况下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保证人,但保证人保证债务的期限不是一直延续,也会中断或者终断,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保证期间是什么?
保证期间的概念:
保证期间是保证之债务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保证人依法定或者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段时间要素,也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限时限。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保证人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超过该期限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期间有两种: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1、约定的保证期间
约定的保证期间,即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且应当明确地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
2、法定的保证期间
法定的保证期间,指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只适用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担保法》第25条第1款和第26条第1款中规定的6个月即属于法定的保证期间。
二、保证期间有哪些法律性质?
1、什么是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应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指权利人享有某种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之债随之消灭。传统民法理论认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和延长,这是其与诉讼时效期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2、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区别?
担保法第25条规定:“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断,但并不能认为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上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期间经过,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显然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指绝对的不变期间,而第25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属于相对的不变期间。
三、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
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那么,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
1、保证期间中断后,从何时起算?
根据有关法律理解,应从中断事由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对主债作出裁决生效之时起重新计算。
2、重新计算的保证期间为多少?
理所应当地认为是与原定的保证期间一致,不应有任何变化。
3、保证期间会不会反复中断?
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唯一性看,对主债的实体裁决只能是一次性的,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再行起诉或申请仲裁,因此,保证期间不能再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应该了解的很清楚了,保证期间不是无限长的,会中断也会终断,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担保债权。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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