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4 21:23:15
发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昆政办〔20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切实做好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日
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债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我市于2000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所有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对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国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徐之信任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在市监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以昆政办〔2000〕5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由市计委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使用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指定相关处室,并落实专人负责;由市财政局对国债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有专门机构办理。还明确规定这次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同时,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作了具体的分工。
东川、西山、嵩明等县(市)区政府分别根据市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也成立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计划、财政、监察等部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对本地区涉及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7月中旬,市领导小组召开了有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县(市)区监察、财政、计划等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大会进行动员,同时由市计委和财政局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的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首先由市、县两级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查面要求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68个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由市财政局和计委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分别收集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材料整理上报,并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认真组织重点检查
10月中旬,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从我市国债投资项目单位中选出使用国债资金数额较大、但尚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过的10多个项目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的方法主要是听取被查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作帐凭据、会计帐目;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等。检查分为二种方式,一是由市财政局、计委、建委、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其中的六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是:官南路及明通河整治工程(含世行项目明通河截污工程);东风东路延长线二期工程;北厢工程;西园路北段改造工程;采莲河河道整治及截污工程(含杨家地处围截污管网、永昌片区截污、杨家地段河道整治工程);盘龙江中段河道整治工程(含桃源广场);二是由市领导小组委托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海口林场;方凹林场;、人工造林等项目。委托市农业局检查的有市农业局土肥站项目。
(四)国债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期间,我市有国债资金项目共68项(含14个子项),概算总投资为89705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47419.1万元。在总投资中:属于市级管理使用的有817159.2万元;属于县(市)区级管理使用的有79897.8万元。
总投入资金到位情况: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资金到位386000万元。其中:市级326000万元;县(市)区级60000万元。
国债资金的到位情况: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全市为131688.4万元。其中:.8万元;属于省级投资的为39975.6万元;属于市级投资的为75871万元。
投资完成情况按使用范围分:市级为29812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237397.6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60714.4万元。县(市)区级为60386.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37594.8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22792.1万元。
1998年至2000年国债资金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到目前为止实际完成投资358514.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274992.4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83506.5万元。国债资金按使用范围分:市级为129191.2万元;县(市)区级为18227.9万元。
(五)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市级国债投资项目单位使用国债资金的数量占全市总量的87.64%,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一是各投资管理和项目主管部门,能严格执行有关国债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规定使用的用途;在资金的拨付上,能按照国债资金用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做到了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抽查中未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国债资金,以及截留、挪用和挤占国债资金的现象。二是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市级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加强和规范了审批程序,大多数项目都能按照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手续,对确有少数项目因要求世博会前完成,存在“三边”工程情况,但均在1999年8月以前补办了项目审批手续。三是所有项目都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其他项目如:生态、水保、公益林、长防长治、看守所等因工程的特殊性、分散性,没有实行招投标。四是1999年10月国家审计署成都专员办来昆审计国债资金项目,对少数项目资金使用上查出的问题,所涉及项目的单位都进行了整改。
县(市)区使用国债资金的数量占全市总量的12.36%。从上报的材料反映,县(市)区的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情况也较好。如:宜良县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工程建设方,都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国债资金的管理,100%实行了专户存储,在拨付使用上采取了逐级审批、各级负责、;其他县(区)单位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国债资金财务,设立了专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项目,按计划和进度投资,做到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以及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国债资金的行为,各单位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等。
发布文号: 昆政办〔20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切实做好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日
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债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我市于2000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所有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对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国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徐之信任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在市监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以昆政办〔2000〕5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由市计委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使用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指定相关处室,并落实专人负责;由市财政局对国债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有专门机构办理。还明确规定这次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同时,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作了具体的分工。
东川、西山、嵩明等县(市)区政府分别根据市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也成立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计划、财政、监察等部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对本地区涉及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7月中旬,市领导小组召开了有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县(市)区监察、财政、计划等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大会进行动员,同时由市计委和财政局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的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首先由市、县两级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查面要求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68个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由市财政局和计委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分别收集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材料整理上报,并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认真组织重点检查
10月中旬,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从我市国债投资项目单位中选出使用国债资金数额较大、但尚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过的10多个项目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的方法主要是听取被查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作帐凭据、会计帐目;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等。检查分为二种方式,一是由市财政局、计委、建委、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其中的六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是:官南路及明通河整治工程(含世行项目明通河截污工程);东风东路延长线二期工程;北厢工程;西园路北段改造工程;采莲河河道整治及截污工程(含杨家地处围截污管网、永昌片区截污、杨家地段河道整治工程);盘龙江中段河道整治工程(含桃源广场);二是由市领导小组委托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海口林场;方凹林场;、人工造林等项目。委托市农业局检查的有市农业局土肥站项目。
(四)国债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期间,我市有国债资金项目共68项(含14个子项),概算总投资为89705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47419.1万元。在总投资中:属于市级管理使用的有817159.2万元;属于县(市)区级管理使用的有79897.8万元。
总投入资金到位情况: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资金到位386000万元。其中:市级326000万元;县(市)区级60000万元。
国债资金的到位情况: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全市为131688.4万元。其中:.8万元;属于省级投资的为39975.6万元;属于市级投资的为75871万元。
投资完成情况按使用范围分:市级为29812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237397.6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60714.4万元。县(市)区级为60386.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37594.8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22792.1万元。
1998年至2000年国债资金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到目前为止实际完成投资358514.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完成投资274992.4万元;2000年1月至9月完成投资83506.5万元。国债资金按使用范围分:市级为129191.2万元;县(市)区级为18227.9万元。
(五)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市级国债投资项目单位使用国债资金的数量占全市总量的87.64%,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一是各投资管理和项目主管部门,能严格执行有关国债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规定使用的用途;在资金的拨付上,能按照国债资金用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做到了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抽查中未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国债资金,以及截留、挪用和挤占国债资金的现象。二是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市级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加强和规范了审批程序,大多数项目都能按照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手续,对确有少数项目因要求世博会前完成,存在“三边”工程情况,但均在1999年8月以前补办了项目审批手续。三是所有项目都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其他项目如:生态、水保、公益林、长防长治、看守所等因工程的特殊性、分散性,没有实行招投标。四是1999年10月国家审计署成都专员办来昆审计国债资金项目,对少数项目资金使用上查出的问题,所涉及项目的单位都进行了整改。
县(市)区使用国债资金的数量占全市总量的12.36%。从上报的材料反映,县(市)区的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情况也较好。如:宜良县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工程建设方,都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国债资金的管理,100%实行了专户存储,在拨付使用上采取了逐级审批、各级负责、;其他县(区)单位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国债资金财务,设立了专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项目,按计划和进度投资,做到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以及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国债资金的行为,各单位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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