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的几点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1-02-14 02:24:15
本文讲的是逃废金融债务。我国目前存在的企业逃废债问题,其形成原因很复杂,其根本在于制度。为了从根本上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需要针对当前制度当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和调整。...
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的几点政策建议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存在的企业逃废债问题,其形成原因很复杂,其根本在于制度。为了从根本上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需要针对当前制度当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和调整。
(一) 调整改革司法制度,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建议对司法机关的不作为和违法办案的问题加强监督和查纠。,、违法办案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给当事人以明确满意的答复。二是建议改革现行的诉讼收费制度。改预先收取申请执行费为事后收取执行费,并将以执行标的作为计费基数的计费方法改为按实际执行到的金额为基数计费,即执行回来得多就多收费、执行回来得少就少收费,没执行回来就不收费。改变那种先收费,后执行,执行不到费用照收不误的状况;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参照国际经验,,,,、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其主要职责是:,。,也是防止地方党政保护企业逃废债的有力手段。
(二)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惩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破产法,严格规范各类企业的破产行为,防止企业通过破产欺诈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随着企业分立、兼并、收购、重组等产权变更行为的日益频繁,也需要在法律上尽快对这些经济交易行为予以统一规范,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同时,在上述法律条文中,要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加大经济处罚修订《刑法》,对破坏社会信用秩序、恶意逃废债的主要责任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起政府守信典范的形象。首先,要在政府中大力倡导和树立诚信政府的观念。诚信是为政之要枢,欲建诚信社会,政府必须做到守信用,言必行,行必果。否则,构建诚信社会只能是一句空谈。其次,政府应当迅速转变职能,使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服务上来,解决以往“越位”、“错位”,政企不分,直接干预企业事务(如企业的贷款、担保等)的问题。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再次,应当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对于因政府失信给企业或个人造成的损害,由政府依法给予赔偿。
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系统、公正的信用征集、评级、担保制度。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必然导致信用秩序混乱,降低经济运行效率。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是,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制度。信用征集体系的建立,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已有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进一步进行规范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参照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对信用征集和评级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行业管理,对专业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和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保险制度,分散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贷款机构的信用风险,加强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对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督制约。
(四) 推进银行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完善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所有者的监督能力,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维护金融机构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使产权所有者能够真正发挥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作用,并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激励相容。这是加强金融机构自我保护、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利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行以股份制为主的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应逐步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次,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改善内部监督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并允许探索其他形式的产权制度,如股份制、混合产权制度。健全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作用。可考虑在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建立独立理事制度,由独立理事代表广大入股金额低、素质不高的社员行使监督权。
健全制度,强化内控,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减少金融债权管理的压力。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使信贷决策更加科学和透明,从源头上堵住信贷资金流向信用较差的企业和个人。对信贷部门和信贷人员要规定明确的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内审部门,真正赋予内审部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审计监督权力,提高内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发挥其监督作用。规范金融机构同业竞争行为,树立良好的经营思想。
(一)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减轻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压力
扩大企业的直接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减少企业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可以促使商业银行调整市场结构,拓展个人消费贷款市场(个人逃废债一般得不到支持且易控制),并加强与贷款企业的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品质,加大对企业经营行为监督力度,防止企业逃废债,此外资本市场有强制披露信息的严格要求,股票上市的企业的经营行为受到市场的监督,而且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种公开披露的信息对有银行借款的上市公司加强监督,减少企业的违约失信行为。
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的几点政策建议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存在的企业逃废债问题,其形成原因很复杂,其根本在于制度。为了从根本上治理企业逃废债问题,需要针对当前制度当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和调整。
(一) 调整改革司法制度,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建议对司法机关的不作为和违法办案的问题加强监督和查纠。,、违法办案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给当事人以明确满意的答复。二是建议改革现行的诉讼收费制度。改预先收取申请执行费为事后收取执行费,并将以执行标的作为计费基数的计费方法改为按实际执行到的金额为基数计费,即执行回来得多就多收费、执行回来得少就少收费,没执行回来就不收费。改变那种先收费,后执行,执行不到费用照收不误的状况;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参照国际经验,,,,、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其主要职责是:,。,也是防止地方党政保护企业逃废债的有力手段。
(二)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惩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破产法,严格规范各类企业的破产行为,防止企业通过破产欺诈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随着企业分立、兼并、收购、重组等产权变更行为的日益频繁,也需要在法律上尽快对这些经济交易行为予以统一规范,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同时,在上述法律条文中,要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加大经济处罚修订《刑法》,对破坏社会信用秩序、恶意逃废债的主要责任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起政府守信典范的形象。首先,要在政府中大力倡导和树立诚信政府的观念。诚信是为政之要枢,欲建诚信社会,政府必须做到守信用,言必行,行必果。否则,构建诚信社会只能是一句空谈。其次,政府应当迅速转变职能,使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服务上来,解决以往“越位”、“错位”,政企不分,直接干预企业事务(如企业的贷款、担保等)的问题。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再次,应当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对于因政府失信给企业或个人造成的损害,由政府依法给予赔偿。
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系统、公正的信用征集、评级、担保制度。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必然导致信用秩序混乱,降低经济运行效率。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是,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制度。信用征集体系的建立,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已有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进一步进行规范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参照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对信用征集和评级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行业管理,对专业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和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保险制度,分散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贷款机构的信用风险,加强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对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督制约。
(四) 推进银行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完善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所有者的监督能力,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维护金融机构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使产权所有者能够真正发挥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作用,并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激励相容。这是加强金融机构自我保护、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利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行以股份制为主的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应逐步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次,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改善内部监督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并允许探索其他形式的产权制度,如股份制、混合产权制度。健全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作用。可考虑在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建立独立理事制度,由独立理事代表广大入股金额低、素质不高的社员行使监督权。
健全制度,强化内控,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减少金融债权管理的压力。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使信贷决策更加科学和透明,从源头上堵住信贷资金流向信用较差的企业和个人。对信贷部门和信贷人员要规定明确的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内审部门,真正赋予内审部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审计监督权力,提高内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发挥其监督作用。规范金融机构同业竞争行为,树立良好的经营思想。
(一)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减轻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压力
扩大企业的直接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减少企业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可以促使商业银行调整市场结构,拓展个人消费贷款市场(个人逃废债一般得不到支持且易控制),并加强与贷款企业的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品质,加大对企业经营行为监督力度,防止企业逃废债,此外资本市场有强制披露信息的严格要求,股票上市的企业的经营行为受到市场的监督,而且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种公开披露的信息对有银行借款的上市公司加强监督,减少企业的违约失信行为。
最新资讯
-
04-29 0
-
09-29 1
-
04-28 0
-
05-26 0
-
05-08 1
-
08-2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