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资本筹资方法
发布时间:2019-11-03 02:39:15
债权资本筹资方法
企业股权资本一般由投入资本(或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在我国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企业的资本金是指企业所有者为创办和发展企业而投入的资本,是企业股权资本的最基本的部分。企业资本金因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股份制企业中称为“股本”,在非股份制企业中则称为“投入资本”。
投入资本筹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其他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投入资本筹资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
(二) 投入资本筹资的主体 (进行投入资本筹资的企业)
目前在我国,投入资本筹资的主体按照所有制标准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有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
二、投入资本筹资的类型
(一) 投入资本筹资按所形成的股权资本构成分类
1 筹集国家直接投资,主要为国家财政拔款,由此形成企业的国有资本。
2 筹集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法人资本。
3 筹集本企业内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个人资本。
4 筹集外国投资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外商资本。
(二) 投入资本筹资按投资者的出资形式分类
1 筹集现金投资。
2 筹集非现金投资资。非现金出资主要有两类形式:(1)筹集实物资产投资,(2)筹集无形资产投资。
三、投入资本筹资的条件和要求
1 主体条件。采用投入资本方式筹措投入资本的企业,应当是非股份制企业。
2 需要要求。企业投入资本的出资者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出资时,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
3 消化要求。企业筹集的投入资本,如果是实物和无形资产,必须在技术上能够消化,在工艺、人员方面能够适应。
四、投入资本筹资的程序
(一)确定投入资本的数量
(二)选择投入资本筹资的具体形式
(三)签署决定、合同或协议等文件
(四)取得资本来源
五、筹集非现金投资的估价
(一)筹集流动资产的估价
1 对于材料、燃料、产成品等,可采用现行市价法或重置成本法进行估价。
2 对于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可先按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产成品的约当量,再按产成品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3 对于应收款项和有价证券,应针对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估价方法:
(1)凡是能够立即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其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2)凡是能够立即贴现的应收票据,可以其贴现值作为评估价值。
(3)凡是不能立即收回的应收款,应合理估价其坏账损失,并以其账面价值扣除坏账损失后的金额作为评估价值。
(4)凡是能够立即变现的带息票据和计息债券,可以其面额加上持有期间的利息作为评估价值。
(二)筹集固定资产的估价
1 对于筹集的机器设备,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估价;对有独立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亦可采用收益现值法估价。评估价值应包括机器设备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 房屋建筑物价值的高低,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受原投资额、地理位置、质量新旧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可采用现行市价法并结合收益现值法进行估价。
(三)筹集无形资产的估价
1 对于能够单独计算自创成本或外购成本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
2 对于在现时市场上有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估价。
3 对于无法确定研制成本或购买成本,又不能在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但能为企业持续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如特许经营权、商标权、商誉等,可采用收益现值法估价。
六、投入资本筹资的优缺点
投入资本筹资的优点主要是:
1 投入资本筹资所筹集的资本属于企业的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相比较,它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
2 投入资本筹资不仅可以筹集现金,而且能够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技术,与仅筹集现金的筹资方式相比较,它能尽快地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3 投入资本筹资的财务风险较低。
投入资本筹资的缺点主要是:
1 投入资本筹资通常资本成本较高。
2 投入资本筹资由于没有证券为媒介,产权关系有时不够明晰,也不便于产权的交易。
2 发行普通股筹资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它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所有权。股票持有人即为公司的股东。
一、股票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筹资者和投资者的需要,发行各种不同的股票。股票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股票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二)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三)股票按发行时间先后可分为始发股和新股
(四)股票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为A股、B股、H股。
二、股票发行的基本要求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不论是设立发行还是增资发行,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都必须依循下列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
(2)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3)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权同利。
(4)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各个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5)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可以按面额发行或溢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
(6)公司对外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
三、股票的发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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