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听证应否再审夫妻债务案

发布时间:2020-10-06 15:57:15


  核心内容:8月1日8点还没到,。此前,陈某某就其前夫的8起借贷案提请再审申诉。8月1日当天,长沙市中院将就8起案件中的一起是否进行再审,进行公开听证。

  非常案件

  去年年底,陈某某和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可就在她起诉离婚的前5个月内,陈某某卷入了8起刘某的借贷纠纷案件。8名债主以刘某借钱未还为由,将刘某和陈某某同时告上法庭,8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37万余元。欠款负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这些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生效。

  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陈某某不知所措。她不断到长沙市中院申诉,继而引起了长沙市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决定对其申诉再审的一起案件是否进行再审进行公开听证。、、政协委员、妇联代表、法学教授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听证会,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而此案也再一次将如何厘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这一话题,。

  离婚前卷入8起借贷案

  1993年,陈某某中专毕业后进入长沙某国有企业工作。2002年,陈某某认识了在长沙某私营企业上班的刘某,一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可是婚后的家庭生活并没有陈某某想象得那么美满。

  “结婚后,因为双方性格不和,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完全是分开过的。”陈某某对记者说。

  2007年,刘某离家出走,陈某某开始独自一人生活。陈某某称,从这时起,她和刘某的感情已趋于破裂。

  2012年3月,。诉讼期间,刘某没有答辩,也没参加庭审。2012年10月,:“准许陈某某与刘某离婚;个人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经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处理。,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

  但就在陈某某起诉离婚前5个月内,她突然密集陷入了8起刘某的借贷官司,总金额达到了337万余元。

  2011年8月,,要求两被告支付欠款本金40万元和8864元的利息。

,作为第一被告的刘某没有对案件进行答辩,也没有出庭参加诉讼。陈某某出庭辩称,她与刘某自2007年就开始分居,刘某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她对刘某所欠款项不承担清偿责任。

  2012年5月14日,,陈某某对刘某所借本金33.4万元及逾期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又有另外7名债主称刘某找他们借过钱,。一审判决结果基本一致,即陈某某对刘某所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8起案件欠款金额总计为337.4万元。

  夫妻共同债务真假难辨

  记者注意到,这8起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借条显示,刘某借款的时间集中在2010年年底至2011年7月之间,,。8起案件中,诉讼标的额最高的达到了88万余元,最少的也有10万余元。

  同时,在8起借贷案件中,大部分借条都是手写的便条。对于这些借款,作为第二被告的陈某某称,自己以前对此毫不知情。

  “我和刘某结婚后就感情不和,基本上处于夫妻分居状态,他是否真的借过钱,我不清楚。”陈某某对记者说,她怀疑这些案件中有虚假诉讼。“几个月前,我在网上看到了安化县就查处了这类虚假诉讼案件”。

  近日,记者也多次尝试联系刘某,想核实其有关债务问题,但均未成功。

  而陈某某申诉的案件能否再审,8月1日长沙市中院召开的听证会尚未给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