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借款 债权人追讨18年
发布时间:2019-08-28 12:15:15
核心内容:为了在俄罗斯种菜,,老百姓讨债未成,强制执行,,这笔借款纠纷案件一拖就是18年。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广西桂林、江苏昆山等地的几位听众致电央广新闻热线说:18年前,,,借款时限为一年,但这一借,钱就再也没回来。
2000年,,他们也曾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直到今天,这笔借出去的钱也没能要回来。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借款人也从当年的“有钱人”沦为投亲靠友、举债为生的“弱者”。拖欠了18年的欠款能要回来吗?
丛桂兰,1941年出生,,据望奎县金盾物资贸易总公司开出的“贷款据”显示,1995年3月,金盾物资贸易总公司从丛桂兰处共借款四万五千元,还款时间为当年的12月。但出乎丛桂兰意料的是,这笔借款直到自己和丈夫去世也没能要回来。现在,向警方讨债的遗愿落到了丛桂兰的儿子刘达军身上。
刘达军:我们家当时是拿去四万五本金,我母亲去世之前就把这事托福给我了,我就不信咱们成捆的钱拿到他那里去,就这么不明不白就不给咱们了。
望政公发[1993]9号文件记载,、总经理等职务,文件的主题词为“干部任职通知”。
据了解,除丛桂兰外、马占江,,。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生活逐渐陷入困境,几个借款凭证持有人先后投亲靠友去了异地他乡,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打电话给一直住在望奎县的刘福祯,。
采访中,记者辗转找到已经70岁的刘福祯,他觉得自己很为难。
刘福祯:,但是人家马占江这四五万块钱是我给介绍过来的,徐晓兰这四万块钱也是我给介绍过来的,所以说我考虑到这些东西呀,我现在就没办法,只有硬着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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