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担保 债务人得还债

发布时间:2019-08-27 07:03:15


  核心提示:李华把200万元借给朋友的农业开发公司进行资金周转,双方约定两个月后还本金和利息和高额违约金借款协议上保证人签名是假的,而抵押的房产证也是假的。,借款人终于还200万元。

  借200万元给朋友的公司周转,没想到朋友到期不还。找到两个保证人,对方竟称不知担保一事。近日,,债主与朋友及借款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债主不再要求保证人还钱。

  200万元收不回来

  家住渝北区的李华手头有不少闲钱。今年初,她听说朋友张萍在长寿区的农业开发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便提出借钱给他,但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张萍同意借款200万元,两个月后归还本金及6万元利息。1月23日,李华与张萍名下的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日期为3月22日,并约定了高额违约金。李华当天就将200万元打入张萍的账户。

  然而,约定还款日期到了,农业开发公司和张萍都没有还钱。李华多次催要没有收到钱,便在今年6月20日将农业开发公司和张萍,以及当时张萍介绍的两名借款保证人郭丽和慕容一起起诉

  保证人签名是假的

  案件受理后,法官到张萍的公司送起诉状副本,但公司不愿接收。原来,公司不久前已经由张萍转让给了董勇(化名)。董勇称,自己接手公司时不知道公司有欠款,即使有也应该由张萍偿还。

  这时,张萍也玩起了失踪,不接法官电话。作为借款保证人的郭丽和慕容,也说没有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不知道借款担保的事情。李华申请对借款协议进行鉴定,结果郭丽和慕容没有在借款协议上签过字,协议上的签名是伪造的。

  李华这才明白被张萍坑了。原来,签借款协议时,作为借款保证人的郭丽和慕容没有到场,李华让张萍将借款协议拿给两人补签,随后张萍将有着两人“签名”的借款协议给了她。

  万般无奈,李华想起张萍做抵押的房产证。然而,经过鉴定,房产证也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