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债脚踹大门被拘留五天

发布时间:2019-08-23 18:07:15


  核心提示:李先生与亲戚一起承包某村的一个水渠工程,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工程费用是四十多万元,而某村村委会支付三十多万元,而还有十多万元工程款仍然没有还,到李先生上门讨债时候,踢松村委会大门的一枚螺丝,被行政拘留五天。

  乐清大荆镇油岙村村委会欠着李先生等人10多万元工程款,李先生几番讨钱不成,踢了一脚村委会大门,门锁的一枚螺丝松了。

  这一脚,村支书报警称破坏办公秩序。就在村支书报警的第二天,李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

  李先生想不通,他认为自己踢门固然不对,但事出有因且情节轻微,民警作的处罚太重。他称,案件背后有隐情。

  4月29日,,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前天,。

  4月21日上午10时,乐清大荆村民李先生刚刚跨出乐清看守所大门,就致电本报88908890说:“在牢里的那5天,我实在想不明白,本来是他们欠债还钱的事,怎么变成我被抓进去了。”

  李先生说,去年4月份,他与亲戚一起承包了油岙村的一个水渠工程。今年初,工程竣工并通过了验收,工程费用是46.2万元,油岙村村委会陆续支付了32万元,还欠他们14.2万元一直未付。

  李先生说,工程队的工人催着他要钱,他便催着村委会尽快结清尾款,村委会本来说好4月14日给钱,但最终没有动静。次日,他跑去村委会要钱,当时村委会正在开会,他等到会议结束,便拉着村支书要钱,不料村支书说“这事我不知道”,当时心急了,就在会议室门口拦着村支书不让走,言语冲突间,遂踢了一脚会议室的门,导致锁扣上的螺丝有点松动。就是这一脚,踢出了牢狱之灾。

  李先生说,村支书报警后,大荆派出所民警将李先生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调查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因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先生说,他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村主任曾去派出所要求“调解处理”,但办案民警并没采纳;他听人说,“这案子上头有交代,一定得拘留”。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前往现场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