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夫妇遭银行索要两千多万

发布时间:2019-08-25 02:41:15


  核心提示:浦发银行状告“新丁香”索要2250万借款本息,被告人未出庭应诉,庭审仅持续十多分钟。而“新丁香”被起诉案子有48起,立案金额共达2.99亿元。这个债务数包括银行债务、民间借贷债务在内。而公司负责人卖掉一处商业用房偿还银行债务,也曾经承诺偿还全部债务。

  前天上午,浦发银行状告“新丁香”、朱明明夫妇,要求归还借款2250万元本息一案,,可被告席空荡荡,朱明明未出庭应诉。

  “新丁香”官司缠身,,有关“新丁香”被诉官司,去年至今已立案48起,立案金额约2.99亿元。而朱明明更是去向不明,其公司已人去楼空。

  银行状告“新丁香”

  索要2250万借款本息

  前天上午9时许,温州中院第19法庭,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开庭审理。

  原告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东城支行(简称“浦发银行东城支行”);被告是温州市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朱明明、朱旭娟(朱明明妻子)。

  浦发银行东城支行诉称,2012年3月,朱明明与该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上海松江区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担保债务人为温州市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担保的债权发生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3日,担保最高余额为4000万元。朱明明的妻子朱旭娟,授权朱明明签署了相关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从2012年7月至11月,温州市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次与该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借款75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并约定相关利息。这三笔借款都在今年2月到期。其间,“新丁香”方面仅偿还了部分利息。

  浦发银行东城支行方面的诉求有两点:判令被告归还2250多万元及利息等;依法处置朱明明、朱旭娟的抵押房产,银行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朱明明未出庭应诉

  庭审仅持续10多分钟

  指定开庭时间过后,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此时原告方代理人已坐入原告席。然而,被告席上空无一人。

  书记员向法庭报告,第一被告——温州市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方面及其法定代表人潘统花(朱明明母亲)均未到庭,第二被告朱明明、第三被告朱旭娟也未到庭。

  法官依法宣布,法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缺席审理。

  原告方代理人阐述了诉求和起诉的事实、理由,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由于被告无人到庭应诉,法官依法宣布:被告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庭审持续了10多分钟后结束,法庭未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