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风险该如何避免
发布时间:2019-08-11 10:09:15
核心提示:民间借贷案件多发。借条,欠条是否没有没有差别。书写借条时候用化名,小名等现象,那么是谁借的钱。还有人们常常争辩欠款到底是否已归还,原因是证据缺失。
生活中难免遇到借钱或被借钱的情况。有的“好借好还”,有的却闹上了法庭。
日前,,结果显示:民间借贷案件占到了商事案件总量的60%,其中不乏大玩“文字游戏”、在借条中暗藏玄机的案件。
法官提醒:借贷有风险,小小借条也不能掉以轻心。借条、欠条无差别?陈先生和王先生合伙做生意,中途陈先生退出,王先生便写了张150万元的借条给他。随后王先生转脸不认账,陈先生便将其诉至法庭。可是,虽有“借条”,陈先生却拿不出实际付款的依据,结算的资料也已经部分消失,。
“其实王先生写的应该是‘欠条’而不是‘借条’。,“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可生活中把两者混淆的情况却很多,给事实的查明、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便。
“借条”因借款而产生,反映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通常与资金流转同步;而“欠条”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代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工程款、货款等的结算。“欠条”持有人通常要承担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等责任。
到底是谁借的钱?
黄某因急需资金周转,遂向小刘借钱。借条上,黄某署名“黄胖”,这是朋友平日对黄某的称呼。后黄某做生意失败,小刘找其要钱,黄某却以署名与自己真名不符拒绝承认。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借款人或出借人在书写借条时用化名、小名等现象很是常见。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密切,习惯将日常称谓写入借条,如“张叔”、“李哥”等,导致一些案件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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