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房法律风险大

发布时间:2019-08-25 22:44:15


  核心内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都倾向零首付购房模式,这种零首付促销方式吸引了不少购房者,但是也有很多购房者对此种模式采取观望态度。有律师提出,在这个环节中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个人,违反了金融法律关于“企业不得贷款”的规定的。零首付购房模式暗藏法律风险,提醒购房者慎重考虑。以下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开始采取零首付促销方式。不久前,北京亦庄的某楼盘就打出“全盘无首付”促销活动,成为了北京首个零首付楼盘。而对于这种不同寻常的销售模式,购房者仍多采取观望态度。

  零首付是否真的有那么便宜?还是商家准备的一个陷阱?

  开发商垫资实现零首付违规

  据了解,所谓的零首付一般出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开发商既想卖掉房,又不想降价而想出的一个变通措施。也就是说,所谓的零首付并非购房者真正不用花钱就可以通过按揭购得房屋,而是开发商玩出的各种文字游戏。

  位于北京亦庄的首套零首付楼盘,开发商打出的是“我垫资购房者限期还清”牌。以一套236万元的零首付房屋为例,其采用的方式系购房者需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后此定金直接折抵房款,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106万元首付,购房者在当年9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结清即可,没有利息,但如果购房者没有结清,开发商就会计算较高的利息。同时,开发商不仅可以选择自己垫资,也可能找关联公司垫资,或者联合银行以办理信用卡分期还款的形式刷卡支付首付。

  这样的缓兵之计在法律上是否万无一失呢?

  有律师提出,在这个环节中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个人,违反了金融法律关于“企业不得贷款”的规定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在按揭过程中银行一旦发现是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付首付款,购房者自身是零首付的话,其将不符合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一方面银行可以以违反此规定而不予办理贷款,另一方面,即使在办理了贷款手续之后,也很可能因为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资信能力而停止提供贷款,最终导致购房者个人的贷款不能。

  虚抬房价从银行多贷款违法

  除了开发商垫资达到零首付外,广东省深圳市一处楼盘的开发商则想出与银行联合造假,抬高房价评估,从而将首付款“虚化”的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