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三大选择
发布时间:2019-08-04 11:07:15
地方债务置换选择有三,一是直接向市场发行;二是央行直接购买;三是财政部发行特种国债、央行间接购买。每一种选择都有各自的优点与缺点,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内容,欢迎阅读。
2014年9月21日,,强调应“积极降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3月,为贯彻落实43号文件精神,,财政部下发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用以置换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确实,债务置换对于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经济整体的杠杆率具有关键作用,但问题是,置换的地方政府债券由谁来购买?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技术问题决定了债务置换的成败。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背景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是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原来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银行贷款、理财产品、城投债等)换成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此番出台债务置换措施,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持续高涨,地方平台过度融资是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我们的测算,2014年,中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已持续攀升至211%。其中,除去居民债务和政府债务后,中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达93.1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46%,远远高于一般发达经济体50%~70%企业负债比率。企业部门负债的绝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负债,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负债总额67.1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地方国有企业35.1万亿元,同比增长20.1%。同期,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总额约为81.5万亿元,国有企业负债在企业部门负债中的占比达到82%。
第二,地方政府债务期限错配,偿还压力逐步凸显。然而,随着新预算法和43号文的出台、实施,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和非标融资的路径基本被堵死。同时,在刺激政策下疯狂举债的地方融资平台将再迎兑付潮。以城投债为例,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将有5063.82亿元城投债到期,其中3月、4月、5月是还债高峰期,到期债务分别是680.8亿元、802.5亿元和607.8亿元,占全年城投债到期量的4成,地方债务违约风险加剧。
第三,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不合理,资金成本错配严重。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最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或有债务)中,56.6%的债务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其他主要债务资金来源包括BT、信托融资、城投债等,地方政府债券在地方政府债务中的占比仅为3.7%。贷款为主的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导致的不良后果主要有两方面,其一,造成银行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其二,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举债主体为平台公司,无法享受高信用等级,其融资成本普遍较高。
在上述背景下,财政部推出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短期目标是在土地财政和财政收入双双放缓、43号文剥离地方平台政府融资职能的情况下,保证地方政府偿债和支出行为的连续性,缓解地方债期限错配、资金成本高的问题,减少债务负担。债务置换的长期目标则是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显性化,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的市场化平台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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