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多措并举规范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0-06-24 17:07:15
据了解,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出台后,全面启动了全市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通过多措并举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3号、国发45号文件精神,遵义市着力三举措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据介绍,国发〔2014〕43号文件出台后,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遵义市于2014年11月份启动了全市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经过市、县财政部门牵头清理甄别、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政府审查同意后,财政部门按时上报全市《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情况表》,清理甄别工作已按时完成,基本摸清了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
从全市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政府性债务余额看,较2013年6月30日审计认定的余额有大幅度增长,存量债务用于铁路、公路、机场、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项目达86.2%,对贯彻落实“两加一推”主基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防止负债规模过大、增长幅度快、融资成本高,遵义市明确待上级审查通过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遵义市存量债务相关数据情况,并按要求对外公开。
同时牵头对市级存量债务进行分类,把一类债务列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并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制定年度偿债计划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方案》,积极申请发行地方债券置换,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努力消化存量债务。
配合市发改委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全面探索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投资及运营,切实减轻政府举借还债压力。
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财政部相关规定完善《遵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管理细则,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尽快印发执行。
(原标题:遵义市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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