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行业推出“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31 20:41:15


  在山西银监局统筹推动下,10家有代表性的银行债权人委员会13日组建成立。至此,旨在促进银企共赢、抱团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山西银行业正式落地。

  依据这一制度,截至2015年年末,在3家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融资余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债务融资余额1亿元以上但已有不良或产生逾期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今后均需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其中,债务融资方式包括贷款、贴现、透支、票据承兑、信用证等。而债权人委员会由所有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设一家主席单位,原则上由最大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任。债权人较多的,可设两家副主席单位,分别由债权金融较大的机构代表和债权金融较小的机构代表担任。

  山西银监局相关人士介绍,债权人委员会将由该局统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主体发力和组建运行,其目的就是为银企、银行、银证之间搭建沟通信息、交换意见的平台,鼓励银行“抱团取暖”“抱团帮扶”,坚持对优质企业、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分类施策,确保各成员银行一致行动,形成对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的帮扶合力。

  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后,将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保全等处置措施,确保各成员银行“抱团取暖”,一致行动,形成合力。推行“一企一策”,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救助,真正实现“救一家活一家,帮一家好一家”,对于有竞争力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支持。

  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做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

  对于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高风险企业,实施有序信贷退出。

  对于“僵尸企业”,将及时掌握地方确定的客户名单,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其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

  下一步,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工作将在山西全面推开。

  (原标题:困难企业有望再获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