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0-30 06:59:15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你会听到过债权书,但是你有没有听到过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呢?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也并不了解的,那么接下来,小编为您带来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带来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____县人民法院:
我与曾____借贷纠纷一案,你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依据本人的申请,你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现得知被执行人与____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你院判决。依据(2008)____民二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被执行人曾____货款82000元;赔偿拒绝向被执行人曾____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54000元,两项共计136000元。据此,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36000。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之规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36000元。
申请人:____
以上,就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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