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权转
发布时间:2021-02-06 21:20: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数量:10,1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30.00元/股
2、认购对象的股份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限售期(月)
1王正荣2,700.0012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
3王文彬2,000.0012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12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12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12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40012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12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0012
大成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12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12
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00.0012
合计10,100.00—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经2010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3月31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
2010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0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10,100.00万股
3、发行价格:30.00元
4、募集资金总额:303,000.00万元
5、募集资金净额:297,960.00万元
6、发行费用:5,040万元
7、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0)0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29日止,贵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4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9,6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1,000,000元(人民币壹亿零壹佰万元整)、增加资本公积2,878,600,000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律师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发
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确定为: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预计上市时间
(万股)(月)
1王正荣2,700.00122011年10月13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2011年10月13
3王文彬2,000.00122011年10月1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2011年10月13
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00.00122011年10月13
合计10,100.00——
(二)发行对象情况,包括发行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1、王正荣
性别:男
出生:1968年9月11日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295号908室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颖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3、王文彬
性别:男
出生:1967年6月4日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新乐路58号三村村委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数量:10,1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30.00元/股
2、认购对象的股份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限售期(月)
1王正荣2,700.0012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
3王文彬2,000.0012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12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12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12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40012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12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0012
大成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12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12
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00.0012
合计10,100.00—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经2010年3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3月31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
2010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0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10,100.00万股
3、发行价格:30.00元
4、募集资金总额:303,000.00万元
5、募集资金净额:297,960.00万元
6、发行费用:5,040万元
7、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0)0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29日止,贵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4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9,6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1,000,000元(人民币壹亿零壹佰万元整)、增加资本公积2,878,600,000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律师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发
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确定为: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预计上市时间
(万股)(月)
1王正荣2,700.00122011年10月13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2011年10月13
3王文彬2,000.00122011年10月1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22011年10月13
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00.00122011年10月13
合计10,100.00——
(二)发行对象情况,包括发行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1、王正荣
性别:男
出生:1968年9月11日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295号908室
2、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颖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3、王文彬
性别:男
出生:1967年6月4日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新乐路58号三村村委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最新资讯
-
08-18 2
-
08-12 1
-
08-02 2
-
07-16 0
-
10-27 0
-
08-0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