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荣身影背后的资本帝国股权转让税率

发布时间:2019-08-03 17:04: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李水荣和邱建林这一对7年前一起闯荡江湖的创业伙伴,7年后虽然各占山头却重新在资本市场上相见。

  所不同的是,因为主体公司恒逸石化没有能够实现连续三年盈利,邱建林不得不另辟蹊径借壳*ST光华上市;而李水荣的中小板上市之旅已经走完最为关键的一步,顺利过会之后的荣盛石化只是在静静等候着发行批文。

  两相比较,高下立现。

  其实,通过荣盛石化登陆中小板并非李水荣初涉资本市场之举,去年12月29日,李水荣控股85%的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荣盛控股”)和主板上市公司宁波联合(600051.SH)的控股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荣盛控股拟以7.71亿元受让后者持有的9041.76万股(约合29.9%)宁波联合股份。

  今年上半年,。宁波联合此前披露的2010年中报上,荣盛控股已然取代了宁波经济开发区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据宁波联合披露,荣盛控股将计划在“收购完成后一年内启动盛元房产和已取得的储备土地注入宁波联合的相关工作,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显然新收购的宁波联合将成为李水荣整合旗下地产业务的平台。

  除此以外,荣盛控股的身影还出现在今年4月9日在中小板挂牌上市的天原集团(002386.SZ)的股东行列之中。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荣盛控股持有6273.95万股天原集团,约共总股本的15.6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这样李水荣完成了控股一家上市公司和参股一家公司,仅此两项目前市值就价值约21.5亿元;当然,代表着李水荣真正身家的荣盛石化正在上市路上。

  宁波联合打造地产平台

  原先由宁波经济开发区控股的宁波联合主要分布在以下几块:通过子公司宁波经济开发区热电公司从事的电、热生产及供应业务;通过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公司从事的国际贸易业务;通过子公司宁波联合汽车销售公司从事的汽车销售业务;剩下的则是由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公司从事的房地产业务,后者开发的两个重点楼盘“天一家园六期”和“天合家园二期”的预售工作已经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今年上半年,宁波联合实现了13.5亿元营收的同时实现了约8786万元的净利润,不过利润主要来源于上半年公司处置了宁波医药股份公司和宁波天水置业投资公司的股权。

  公司在今年半年报中也坦陈,在全球经济尚未完全走出低谷的大环境下公司三大主营业务发展依然面临压力。

  于是,在去年9月份宁波联合其控股股东宁波经济开发区决定将其持有的10059.43万股股权中的9041.76万股的股权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

  之所以选择9041.76万股而不是全部股权进行转让,源于这部分股权恰好约占宁波联合公司总股本的29.9%,受让方受让股权则可以避免30%的要约红线。

  不过,其开出的条件似乎专为荣盛控股量身定做。

  首先看第一个条件,设立三年以上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并无重大违规行为,成立于2006年9月13日的荣盛控股到去年9月15日成立刚好满三年。

  第二个条件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009年底经审计账面总资产不低于9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对比荣盛控股,注册资本恰好2亿元,其他两项指标分别是90.98亿元和21.05亿元刚好压线达标。

  第三个条件,要求重组方具有明细的经营战略,在股份转让完成后有优质资产对宁波联合进行资产重组;荣盛控股下属的盛元地产正好契合宁波联合的地产业务。

  而第五个条件,要求重组方“具有收购和重组宁波联合的实力,其收购目的符合宁波联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和发展导向,浙江省内注册企业优先考虑”,则明确将省外重组方排除在外。

  剩下第四个条件是“具有促进宁波联合持续发展和改善宁波联合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和第六个条件三项承诺(注册地纳税地不变、一年内经营团队和职工稳定和三年内不转让股份)则相对务虚。

  这样,李水荣控制的荣盛控股没有任何悬念地于去年12月29日和宁波经济开发区签署股权受让协议,以每股8.53元的价格合计出资77126.2128万元受让了上市公司9041.76万股,。

  在此后荣盛控股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书中,其明确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一年内,启动将盛元房产和已取得的储备土地注入宁波联合的相关工作,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如今,距离今年4月份成功收购已过去半年,荣盛控股必须按照承诺在接下来的半年内将其下属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当传统的营销模式不再让90后感兴趣时,企业应该如何打动90后消费者,引爆这一新市场?

  继2009年6月10日推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之后,证监会将于2010年11月1日月正式启动第二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