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列入关注要点股权转让登报

发布时间:2019-08-19 06:3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布《并购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体系之完整、内容之庞大,。

证监会的关注点涉及交易价格公允性、盈利能力与预测、资产权属及完整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持续经营能力、内幕交易、债券债务处置、股权转让和权益变动、以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等十项,对于重组市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如对《关注要点》中的首项内容——交易价格公允性,,要关注标的资产在拟注入上市公司之前三年内是否进行过评估,两次评估值之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是否已详细说明评估差异的合理性关联交易问题。此前,两次评估相差悬殊的案例曾多次出现。

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布《并购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

又如对资产权属及完整性,,关注标的资产是否已取得相应权证、是否存在争议或限制、资产完整情况是否充分披露等。实际案例中,旭飞投资(000526)的重组即因旗下海发大厦存在权属瑕疵等法律问题而无法置出,最终只得于8月宣告搁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重组资产的盈利能力,、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等一系列内容作出说明,显示其关注力度之大。

而记者统计2009年证监会重组委总共否决的7个重组项目后可知,拟注资产业绩稳定性差、盈利预测不准确正是一大共性。典型案例如三爱富(600636)、*ST金果(000722)等。

此外,针对市场关注的内幕交易,,具体集中在申报文件的齐备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两项共六条内容。

“在实务操作的意义上,,更多的是将框架体系整理出来,细化、规范化后落到纸上。,该文件的发布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不少从事重组业务的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上海证券报 郭成林)

首例法人内幕交易案遭查处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敏感期大肆买卖股票牟利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近日通报了查处的首例法人内幕交易案——上海祖龙内幕交易案:今年7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祖龙公司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915万元,,缓刑2年。

2007年4月中旬,“创兴科技”股价突然开始拉升,仅仅10个交易日,股价从9.27元直上16.54元,涨幅接近80%。5月9日,创兴科技因股价异动公告停牌一天。5月10日,创兴科技又发布公告称,有资产注入方案,因尚未最终确定,10日开始继续停牌,直到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5月24日,创兴科技发布公告称,决定取消相关资产注入方案,公司股票复牌。,“创兴科技”股价异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榕生及亲属赫然出现在敏感期间交易者名单之列。

调查发现,从2007年2月开始,陈榕生计划将其控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与此同时,陈榕生控制的上海祖龙公司借用厦门缘合物业公司和北京百立讯科技公司的资金账户,买卖创兴科技股票。自2007年4月17日至5月9日期间,陈榕生及其妻子关某某操作买入创兴科技股票共计480多万股,累计实际支付6003万元,累计账面盈利2000多万元。调查还发现,这两个账户的资金均来源于上海祖龙,交易后资金也回到了上海祖龙。(新民晚报 许超声)

严打内幕交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日前,中国证监会开出首张“过失泄露内幕交易”罚单,对原格力电器(000651)董秘况勇因过失泄露格力地产借壳海星科技事宜予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尽管证监会的调查表明,在此事件中,实施内幕交易的既非况勇本人,且况勇泄露内幕交易消息并非故意,纯属过失,但况勇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和稳定发展的坚定决心。

依法制定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是证监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尽管一些原有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遏制,如“坐庄”情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新的违法违规情况开始不断上升并呈现高发态势,,比如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披露与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打击内幕交易成为证监会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在6月召开的2010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再次强,。

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全流通后的A股市场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较之以往不同的特点,主要是内幕交易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主体更加多元和复杂,有个人、企业、公职人员、重组方及上市公司高管,也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关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同时,内幕知情人通过控制自己亲属的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交易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另一方面,证券内幕交易案件开始呈现出快速上升的势头。根据证监会的统计数据,2008年以来,证券稽查部门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案件的40%,是2005年至2007年的3倍。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调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重点查处了杭萧钢构(600477)、延边公路(000776)、中关村(000931)、高淳陶瓷(600562)、中山公用(000685)等一批大案要案。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51起,占新增案件近60%,内幕交易已成为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任务;而今年7月、8月两个月,证监会又新立内幕交易案件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