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鼎光电IPO股权转让定价“飘忽不定”关联企业股
发布时间:2019-08-24 02:18:15
本周五,江苏通鼎光电IPO将上会。预披露招股材料显示,在2008年改制前一个月内,通鼎光电分两次转让部分股权,但前后相差5天的两次转让价竟然相差2倍之多。而17个月之后,通鼎光电再次股权转让,其转让单价却“按兵不动”。通鼎光电主营市内通信电缆、光缆和铁路信号电缆的生产和销售,拟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78亿股,募集资金3.68亿元用于年产光纤700万芯公里项目。在通鼎光电所在的江苏吴江,竞争对手亨通光电(600487,股吧)、永鼎股份(600105,股吧)早已登陆A股市常
江苏通鼎光电IPO将上会。预披露招股材料显示,在2008年改制前一个月内,通鼎光电分两次转让部分股权,但前后相差5天的两次转让价竟然相差2倍之多。
通鼎光电主营市内通信电缆、光缆和铁路信号电缆的生产和销售,拟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78亿股,募集资金3.68亿元用于年产光纤700万芯公里项目。在通鼎光电所在的江苏吴江,竞争对手亨通光电(600487,股吧)、永鼎股份(600105,股吧)早已登陆A股市常
从通鼎光电股权结构看,沈小平持有通鼎光电大股东通鼎集团93.44%的股权,并直接持有7.51%的股权,合计掌控着通鼎光电77.18%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在2008年4月股份转让之前,通鼎光电的股东仅通鼎集团和沈小平,而通鼎集团系沈小平、钱慧芳夫妇全资控股,沈小平夫妇实际控制着通鼎光电100%股权。出于改善通鼎光电股权结构、淡化家族色彩的考虑,2008年4月,沈小平将其所持1833万元出资额转让,其中100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邮资产、82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25名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转让价为每单位出资额1.2元,比对应的净资产还低。
几天之后,通鼎光电进行第二轮股权转让,沈小平将其所持1650万元出资额转让,其中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威纺织,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田梅,另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许跃明。
奇怪的是,此次通鼎光电转让价变成了每单位出资额4元,比前次转让单价高出2.3倍。而两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前后仅相隔5天。如果说实施股权激励适度让价尚在情理之中的话,北邮资产同样享受“优惠价”又是何故?通鼎光电对此解释称,北邮资产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且公司与其股东北京邮电大学存在多年的技术研发合作关系。不过,记者注意到,南京大学亦是通鼎光电多年的技术研发合作伙伴,与通鼎光电有紧密的业务联系,却无缘享受优惠
2008年5月,通鼎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数与出资额等同。2009年9月,通鼎光电股权结构再次生变,通鼎光电分别将600万股、500万股转让给江苏鹰能、华泰紫金。华泰紫金系通鼎光电保荐人华泰证券(601688,股吧)的全资直投子公司。令人诧异的是,此次股权转让价为4元/股,等同于17个月前的转让单价。
细览招股书可见,通鼎光电2008年4月增资的定价基础是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及2008年预估每股收益。而2009年9月的定价依据是,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应股权价值的评估。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2009年度,通鼎光电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每股收益由上年的0.26元升至0.42元。以此来看,江苏鹰能、华泰紫金的股权受让价较为实惠。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26780万股。
8月16日讯中国证监会周一公告称,发审委定于8月20日召开2010年第132次工作会议,审核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5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尚未55600万股。公司主要从事PTA、聚酯纤维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TA以及涤纶牵伸丝(FDY)、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加弹丝(DTY)三大系列、各种规格的涤纶长丝、PET切片。公司是全国大型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逸盛大化年产120万吨PTA项目和盛元化纤年产10万吨环保健康多功能纤维技改项目,总投资42.36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49亿元。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26780万股。通鼎光电是国内专业从事市内通信电缆、光缆和铁路信号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知名企业之一,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
本次通鼎光电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光纤700万芯公里项目,总投资3.68亿元。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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