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蹊跷股权转让获利逾6倍惹质疑股权转让变更
发布时间:2019-08-06 18:2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全球移动终端天线行业的市场竞争正在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则可能在激烈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右。 境外专利权申请注册失败 申报稿显示,公司从主要股东于伟受让取得的“宽频带多回路移动终端技术”于2005年2月5日获得PCT成员国的专利申请优先权。于伟就该项技术分别于2007年6月11日、2007年7月25日、2007年7月5日向美国、德国、英国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2009年9月2日该项专利获得英国专利局核准,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PCT申请日200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由于不同国家专利审查程序各异,提出专利申请至审批核准周期差异较大,上述技术在美国和德国的专利申请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如专利权注册失败,该技术在美国及德国成为公开技术,信维通信不能在美国及德国享有对该技术的独占使用权和专利法的保护,其他方可以使用该项技术并无需向信维通信支付使用费。 于伟书面承诺,如“Broadband Multi-loop antenna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Device”(即“宽频带多回路移动终端技术”)在美国、德国的专利申请未获得授权,将退还上述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由于各国对专利审查是独立开展的,上述技术存在因未能通过审查而在美国和德国注册失败的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 资料显示,目前全球移动终端天线行业的市场竞争正在加剧,国际知名移动终端天线厂商,如Laird、Pulse、Molex、Amphenol等,凭借其技术实力和产能规模,在全球市场上不断扩张,并纷纷进入中国市场,采取独资或合资等方式直接抢占中国的市场份额;国内部分竞争企业,也都在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提升产能规模,积极参与行业竞争。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则可能在激烈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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