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联系和区别
发布时间:2019-08-14 16:58:15
债权债务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有债权的转让就有债务的转让,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都需要转让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同意,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无效。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不单可以单独转让,还可以合并转让,称为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责任编辑:岸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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