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财务管理制度(2010年9月)债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05 03:3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第二十九条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1、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19
  3、无形资产
  4、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5、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两者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数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三十一条预计负债如果发生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公司会确认预计负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20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按照履行相关义务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不得冲减预计负债,且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应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预计负债金额不再反映真实情况时,需按照当前情况下公司清理和赔偿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做出相应的调整。
  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及重组义务等很可能发生的负债。
  第三十二条或有负债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或该义务的金额不可能可靠计量,则应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第三十三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21处理方法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三十五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三十六条会计账簿,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七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三十八条财务报告内容: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5、有关附表。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矗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22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6、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10、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