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全年销售提前达标债务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9-08-16 19:25: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截至10月中旬,中国奥园地产集团的销售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约200%,已提前完成了今年全年20亿的销售目标。
据统计,国庆黄金周期间,中国奥园地产集团旗下重庆奥园·康城、清远奥园、南沙奥园的销售业绩良好。其中,重庆奥园·康城2009年前三个季度销售额超10亿,清远奥园国庆开盘当天即销售逾1亿元。
清远奥园国庆开盘当天即销售逾1亿元
在销售火爆的同时,奥园欲借并购增加土地储备。5月,奥园发布公告,称拟从天誉置业购得该公司广州天河北地块七成股权及股东贷款,分别作价3.52亿港元和1200万元人民币,最终因天誉置业股东否决而告吹。6月19日,奥园宣布拟以6.4亿元,收购债务缠身的昌盛中国位于广东中山的“地王”项目。7月7日,奥园借收购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的机会进军北京,代价为8.3亿元。
日前,。该地块现为奥园全资拥有,总建筑面积为248万平方米,总地价为8.22亿元,相当于楼面地价约为人民币338元/平方米。作为继沈阳动漫产业城项目之后于沈阳的又一投资亮点,奥园计划将该项目打造成为大型高档物业社区,规划包括别墅、洋房及临街商铺。该项目预计第一期20万平方米别墅和公寓在2010年下半年即可发售。
业界人士指出,,为奥园未来几年的高投资回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奥园在广东拥有10多年大盘开发经验,,有望在东北重镇延续其“大盘传奇”。(网易财经 张鸿雁)
中国奥园上半年收入上升51%
日前,中国奥园公布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的中期业绩显示,上半年该集团录得人民币7.3亿元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51%。毛利较去年同期下降23%至人民币1.4亿元。2009年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同比下降68%至人民币5321万元(2008年全年亏损5715万元)。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4分。
据介绍,在2009年前6个月,中国奥园共推出8个楼盘,合约销售面积已达到3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总额达人民币12.8亿元,远远超过2008年上半年7.3亿元的销售额。期间,该集团的销售收入约人民币7.2亿,较2008年同期上升52%。集团实现销售总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
展望前景,该集团相关人士表示,除持续集中发展省内的地产项目外,还会进一步拓展业务至国内其它目标城市。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该集团共有建筑面积约560万平方米,其中40万平方米为已竣工项目,110万平方米处于在建阶段;410万平方米为持作未来发展土地。以地区划分,集团位于广东省的土地储备为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占总土地储备48%,其余位于江西省、广西省、重庆市以及沈阳市共有建筑面积290万平方米。此外,该集团还于今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协议,将合作发展一幅位于北京高端的住宅、商业及酒店综合项目用地。(南方日报)
奥园宣布终止增持番禺项目交易
因买卖双方均为奥园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合资公司,因此无论股权转让与否,均不对奥园产生不利影响。
观点地产网讯:16日,中国奥园宣布终止增持番禺商业综合项目的交易。奥园称,因买卖双方均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合资公司,该行动对集团现有业务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此前的10月12日,中国奥园宣布斥资2.929亿港元收购合资公司50%权益及股东贷款,并将开展其番禺区地块的发展工作。此番终止内部股权转让,奥园公告并未披露具体原因。(观点地产网)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标签:推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