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股权激励成价值转移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29 06:43: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呈现井喷之势。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51家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预案,而去年全年则只有17家。尤其是今年7月以来就有18家公司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预案,这其中中小板公司居多。
以往上市公司在熊市才热推的股权激励,为何最近又时兴起来?
“金融危机以来,经过一年的调整,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认为其所在行业的实体经济运营走出谷底,正在走上升通道;而且股权激励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经营者和股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可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让经营者重视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昨日,东吴证券策略研究员周恺锴向记者表示。
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个现象,一些新股热衷推出股权激烈,其中创业板公司也很喜欢凑热闹。5月25日,探路者(300005)向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1人授予265.29万份股票期权,成为创业板首家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接着合康变频(300048)神州泰岳(300002)碧水源(300070)南都电源(300068)都在8月以后相继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
从统计来看,这5家公司行权期限在3-4年不等,那么相对应的行权条件如何?从记者统计结果来看,探路者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3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合康变频以2009年为基数,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大于30%;神州泰岳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0-2013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5%、50%、80%;碧水源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0-2012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更是不低于50%、100%和170%。南都电源的行权条件则以2010年为基数,2012-2013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和180%。
看起来最少都有20%以上的增长,甚至还有翻番的增长,但实际情况如何?探路者从2009年到2013年增长不低于120%,也就是说4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速不低于21.79%;合康变频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神州泰岳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82%;此外,碧水源和南都电源未来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则分别不低于39.24%和40.94%。
“你看行权条件花花绿绿得好像高增长,实际算算复合增长率其实并不高。”昨日一家不愿具名的券商研究员向记者表示,“创业板现在的市盈率都比这个高,这些行权条件有点做秀的意思。特别是这个南都电源,今年公司业绩并不好,而行权条件却以今年为基数,如果诚心要激励为什么不拿业绩最高的那年来做基数?”
世纪证券创业板研究小组组长吕丽华则认为,面对解禁大潮的来临,不少创业板公司高管辞职,半年后股票可以套现,用股权激励这种方式来解决代理人问题本身是好的,也是一种趋势。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股权激励应该着重于激励高管对于公司价值的创造,而不是价值转移;如果行权条件仅利于高管,那么股权激励不仅会伤害股东的利益,也最终可能沦为变样的“金手铐”。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以往上市公司在熊市才热推的股权激励,为何最近又时兴起来?
“金融危机以来,经过一年的调整,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认为其所在行业的实体经济运营走出谷底,正在走上升通道;而且股权激励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经营者和股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可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让经营者重视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昨日,东吴证券策略研究员周恺锴向记者表示。
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个现象,一些新股热衷推出股权激烈,其中创业板公司也很喜欢凑热闹。5月25日,探路者(300005)向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1人授予265.29万份股票期权,成为创业板首家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接着合康变频(300048)神州泰岳(300002)碧水源(300070)南都电源(300068)都在8月以后相继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
从统计来看,这5家公司行权期限在3-4年不等,那么相对应的行权条件如何?从记者统计结果来看,探路者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3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合康变频以2009年为基数,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大于30%;神州泰岳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0-2013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5%、50%、80%;碧水源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0-2012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更是不低于50%、100%和170%。南都电源的行权条件则以2010年为基数,2012-2013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和180%。
看起来最少都有20%以上的增长,甚至还有翻番的增长,但实际情况如何?探路者从2009年到2013年增长不低于120%,也就是说4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速不低于21.79%;合康变频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神州泰岳未来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82%;此外,碧水源和南都电源未来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则分别不低于39.24%和40.94%。
“你看行权条件花花绿绿得好像高增长,实际算算复合增长率其实并不高。”昨日一家不愿具名的券商研究员向记者表示,“创业板现在的市盈率都比这个高,这些行权条件有点做秀的意思。特别是这个南都电源,今年公司业绩并不好,而行权条件却以今年为基数,如果诚心要激励为什么不拿业绩最高的那年来做基数?”
世纪证券创业板研究小组组长吕丽华则认为,面对解禁大潮的来临,不少创业板公司高管辞职,半年后股票可以套现,用股权激励这种方式来解决代理人问题本身是好的,也是一种趋势。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股权激励应该着重于激励高管对于公司价值的创造,而不是价值转移;如果行权条件仅利于高管,那么股权激励不仅会伤害股东的利益,也最终可能沦为变样的“金手铐”。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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